问题 | 外地返松原最新政策 |
释义 | 外地人从中高风险区出发,回松原需要隔离。松源的疫情防控要求如下: 1.倡导就地过节,不离松。 2.确须离松,先报备。 3.来(返)松“四要素”(一申请、一报备、一证明、一采样)。 ●提前24小时通过吉事办APP填报申请。 ●向社区(村屯)、入住场所电话或当面报备。 ●提供24小时(或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疫情报告的地市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疫情发生的地市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落地采样。 4.落地后“两要求”: ●日常生活“两不一参加”(不聚集、不信谣,参加当地核酸采样)。 ●入场所“两主动”(主动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主动配合扫码)。 注:具体管控措施按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执行。 进入松原 1.对7日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松人员,抵松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2.对7日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松人员,抵松后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对7日内有低风险区[即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松人员,抵松后3天2检(即第1天第3天进行核酸检测),做好健康监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一条 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隔离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