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人体发生损伤后,需要进行伤残鉴定。比如在骨科疾病范围内,病人发生骨折后经过正规医院的正确治疗后,骨折正常愈合,没有留有后遗症。在伤残鉴定时,多数可以鉴定为十级伤残;如果出现关节内骨折,而且在经过治疗后出现关节功能障碍,有下肢的短缩,旋转等畸形,在鉴定时,可能会鉴定为九级伤残。具体的鉴定标准,要结合病人的病情和国家所颁布的鉴定标准为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 于发布的公告》为进一步加强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现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轻微伤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