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三联,各联的功能不同。第一联作为记账联,是销货方核算销售额和销项税额的主要依据;第二联为税款抵扣联,是购货方计算进项税额的证明;第三联为发票联,收执方作为付款或收款原始凭证。 法律分析 通常,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三联,各联的功能如下: 第一联作为记账联,是销货方核算销售额和销项税额的主要依据,即销售方记账凭证。 第二联为税款抵扣联,是购货方计算进项税额的证明,由购货方取得该联后,按税务机关的规定,依照取得的时间顺序编号,装订成册,送税务机关备查。 第三联为发票联,收执方作为付款或收款原始凭证,属于商事凭证,即购买方记账凭证。 拓展延伸 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几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三联。第一联为发票联,第二联为抵扣联,第三联为普通发票联。其中,发票联和抵扣联为购买方所持有,普通发票联为销售方所持有。因此,在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当注意发票联和抵扣联的保管和使用。 结语 通常,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三联,各联的功能不同。第一联作为记账联,是销货方核算销售额和销项税额的主要依据,即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税款抵扣联,是购货方计算进项税额的证明,由购货方取得该联后,按税务机关的规定,依照取得的时间顺序编号,装订成册,送税务机关备查。第三联为发票联,收执方作为付款或收款原始凭证,属于商事凭证,即购买方记账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