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汽车事故保险理赔程序是:1、机动车驾驶人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2、保险公司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查勘,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3、提交办理理赔的相关资料;4、保险公司作出核定;5、达成赔偿保险金协议;6、赔偿保险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9修订)》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