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告留学国外的离婚诉讼的处理如下:1、在国外留学的夫妻,回国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适用中国法律处理。2、子女由谁抚养,可由父母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子女的权益和父母的具体情况,判决由一方抚养。3、离婚诉讼中,一方对国外的财产主张权利的,应负举证责任,对其主张有责任向人民法院提供有关证据。人民法院需要查证时,两国之间有司法协助协议的,人民法院可按协议的规定,委托外国法院代为查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百八十三条、第二百八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