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可以与用工单位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务派遣协议 |
释义 | 派遣期限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可签订固定期限或以完成工作为期限的劳务派遣协议。《劳动合同法》第15条和59条规定了相关内容。用工单位应根据实际需求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分割连续用工期限签订多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法律分析 根据协商一致的原则,派遣期限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双方可以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务派遣协议,也可以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务派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五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拓展延伸 劳务派遣协议的法律要求和限制 劳务派遣协议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一种合同,旨在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协作安排。然而,根据法律的要求和限制,劳务派遣协议需要符合一系列规定。首先,劳务派遣单位必须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并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其次,劳务派遣协议必须明确约定派遣工作的内容、期限、报酬等关键条款,确保双方权益平衡。此外,劳务派遣单位还需履行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为派遣员工提供必要的福利待遇。总之,劳务派遣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守法律要求和限制,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结语 根据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务派遣协议的期限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务派遣协议应当明确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等关键条款,用工单位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并履行相应社会保险义务,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劳务派遣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守法律要求,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的义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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