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买卖双方应当具有依法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 1、一般主体要求。买卖双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房屋买卖行为复杂,涉及的目标金额较大。法律一般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参与。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除非经法定代理人事先批准或事后批准; 2、特殊主体要求。为维护房屋交易秩序,现行法律政策对房屋买卖双方设定了一定的条件和限制,必须符合具体要求。在商品房销售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房屋出卖人,必须具有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批准文件、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房屋买卖双方应当表示真实。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应当是当事人真诚表达的结果; 4、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