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厦门 征地补偿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 厦门征地补偿标准: 一类地区:思明区、湖里区。 土地补偿费3.7万元/亩,安置补助费5.6万元/亩,苗地上附着物及水利设施摊销费5万元/亩,按时交地奖金1万元/亩,总计包干补偿价15.3万元/亩。 二类地区:集美区、海沧区。 土地补偿费3.2万元/亩,安置补助费4.8万元/亩,苗地上附着物及水利设施摊销费3万元/亩,按时交地奖金1万元/亩,总计包干补偿价12万元/亩。 三类地区:同安区、翔安区。 土地补偿费2.9万元/亩,安置补助费4.3万元/亩,苗地上附着物及水利设施摊销费1.5万元/亩,按时交地奖金1万元/亩,总计包干补偿价9.7万元/亩。 盐田和国有滩涂上虾池、他的补偿标准,统一按4.8万元/包干补偿, 妪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实施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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