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提出缔结合同的意愿,受要约人接受即构成合同。要约必须明确具体,一旦承诺即受约束。商业活动中常用发价、发盘、出盘、报价等。要约是否成立关键在于其实质,需要具备确定内容和一经承诺受约束的要素。 法律分析 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发出具有明确内容、旨在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只要受要约人承诺即表示愿意合同成立。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收要约的人称为“受要约人”。在商业和对外贸易中,要约通常被称为发价、发盘、出盘、报价等。构成要约的关键在于其实质,而非形式,必须具备以下要件:(3)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4)要约人一经承诺即受约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该内容由 傅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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