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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赔偿包括什么费用,赔偿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释义
    一、医疗赔偿包括什么费用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2)误工费:按照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6)残疾用具费;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医疗赔偿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1、理赔保险金申请书+保险合同+出险人/受益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如出险人/受益人未满18周岁则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件,同时要提供出险人/受益人与其监护人间的关系证明,另身份证件需为有效证件);
    2、诊断书原件(盖有诊断专用章);
    3、住院医疗费用原始收据;
    4、结算明细表和处方;
    5、门、急诊医疗手册(阅原件后留复印件);
    6、门诊医疗费用原始收据;
    7、驾驶执照及行车执照(阅原件后留复印件);
    8、意外事故证明(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公安机关证明等,具体视案件性质而定);
    9、公安部门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险人死亡证明书;如出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需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10、出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11、具有合法资质或国家有关机关指定或认可的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鉴定证明;
    12、由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包括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查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在内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13、出院小结;
    14、住院医疗费用收据复印件(阅原件后留复印件);
    15、住院病历;
    16、紧急救护车原始费用票据;
    17、抢救室、ICU病房、烧伤病房进住证明(入住时间,入住原因等,需盖医院的公章-住院诊断章)。
    三、医疗赔偿纠纷要如何解决
    1、与医方协商解决。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值得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就人身损害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保护其诉权,但其不能证明在订立协议时具有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的,应认定协议有效。
    2、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在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
    3、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目前,到人民法院提起医疗赔偿纠纷诉讼,不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为前提。患方的举证责任集中在患者人身损害后果(身体健康损害、死亡等)和与医疗机构的医疗关系(病历、医疗费单据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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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0:5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