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连云港哪些购房情形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
释义 | 一、连云港哪些购房情形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1.公积金贷款未结清 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第二套房是不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 2.缴存时间太短 一般来说,要想使用公积金贷款来购房的话,那么就需要满足一定的缴存时间。比如有些城市的规定就是,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因此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时,购房者最好先确定自己的住房公积金是否满足了缴存时间。可千万别等到选好了房子,签订购房合同,付了房款才发现,申请不了公积金贷款。 3.购买非住宅性质的房子 商贷可以用来买住宅、商住。公积金贷款只能买住宅,不能用来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别墅、车库等。所以,要提前考虑清楚房屋的用途性质。 4.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的人 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不同,其只认公积金贷款记录而不认商业贷款记录,即使有过商业贷款,但如果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在有购房资格的情况下,就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如果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不管结清与否,再次买房,不可办理公积金贷款。 5.首付比例太低 众所周知,现在的首套房与二套房的首付比例都提高了,如果你还按照之前的标准来付首付,那么公积金贷款也是会被拒绝的。因此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购房者一定要注意首付比例,如果首付比例太低的话,那么就有可能会被拒贷。 6.房子太老 房龄会影响公积金贷款年限,甚至导致无法办理。房龄加贷款年限,不得超过30年。在买二手房时,一定要了解二手房的年龄,并向公积金中心咨询,是否可以贷款。 7.开发商拒绝使用 相较商贷而言,公积金的回款时间慢,资金回收手续和过程繁多且漫长,在房源紧俏的情况下,购买新房时开发商可能对贷款方式做强制要求。这种情况是不合理的,遇到可以向相关的公积金部门投诉。所以在正式签订合同前,要向开发商咨询清楚是否可以使用公积金,以及指定的还贷银行是哪家等。 二、连云港公积金贷款的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第一、第二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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