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交工伤保险可以做工伤鉴定吗? |
释义 | 单位应当为你缴纳社会保险,没有缴纳是单位的违法行为,与你能否认定工伤无任何关系。你的工伤保险待遇应由单位全额支付。法律程序:认定工伤程序凭病历劳动关系证明去劳动局行政中心认定工伤--→劳动局发放《工伤认定书》仲裁要求老板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伤残鉴定程序---→凭病历《工伤认定书》申请伤残鉴定----→劳动局发放《伤残鉴定结论书》-----→仲裁要求老板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带病历与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合同,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凭工资单、考勤表、或其他劳动者证言等仲裁申请劳动关系认定)到劳动局申请认定工伤。放心,老板不认为是工伤,由老板举证。关键是认定劳动关系。《工伤认定书》认定工伤以后,申请伤残鉴定(只要骨折就至少十级)认定工伤后,单位应当支付工伤期间工资待遇,及工伤医疗费、护理费。(单位不给予,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到时候再问我。)伤残鉴定后,根据伤残等级,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劳动者认定伤残后,用人单位不得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当支付给劳动者就业补偿金,伤残补偿金。具体金额根据伤残等级,劳动者年龄,当地平均工资,平均寿命等确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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