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是指对于涉嫌犯罪而又不必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责令其限期到案或者提供担保,以确保其到案接受侦查、审查起诉的一种强制措施。 对于取保候审,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到警局办理,但是犯罪嫌疑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接受取保候审。如果因故不能到案接受取保候审,应当事先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说明情况,经批准后可以代为提供担保或者采取其他措施。 如果犯罪嫌疑人自行前往警局办理取保候审,应当遵守公安机关的程序和规定,如不得拒绝接受身体检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线索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一)不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可能; (二)不妨碍证据的收集和保全; (三)不危害社会治安、社会稳定的可能。 第六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接受取保候审,必须限期到案或者提供担保,确保其到案接受侦查、审查起诉。 第六十四条 取保候审决定执行后,犯罪嫌疑人应当严格遵守限制的义务,如实提供有关线索,不得离开指定地点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