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继承人户口不在继承地可以继承。父母去世留下农村土地,子女户口不在农村,30年土地不变子女有继承权。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责任制内的土地户口本有人就继续使用,没有人就村集体收回 林地和竞标得到的土地,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继承。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具体规则如下: 1、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口头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者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2、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3、遗产处理前或者诉讼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不承认放弃继承的遗憾,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的开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