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审理公诉案件不得适用速裁程序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一、法院审理公诉案件不得适用速裁程序的情形有哪些 1、法院审理的公诉案件,不得适用速裁程序的情形包括: (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 (2)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3)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 (4)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5)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或者适用速裁程序有异议的; (6)被告人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没有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等事项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 (7)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 (8)其他不宜适用速裁程序的情形。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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