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罚款能否折扣刑事罚款,法律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罚款要求违法者缴纳的钱款应当是其合法收入,而对违法所得的收入则应适用没收这种处罚。罚款是制裁手段而不是执行措施,因而与执行罚相区别。罚款的目的是制裁违法行为人,告诫其以后不再重犯,而执行罚的目的在于迫使行为人履行义务,使不履行义务的人承担新的持续不断的给付义务,从而促使其履行义务。《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不同的罚款和罚款,法律上有什么规定 罚款和罚金的区别如下:1、法律性质不同: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而罚金则属于刑事处罚;2、执法机关不同:罚款一般由行政执法机关决定,而罚金则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3、适用对象不同:罚款适用于违反行政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分子,而罚金则适用于违反刑事法律的犯罪分子。4、法律依据不同:人民法院判处罚金的法律依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作出罚款决定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作出罚款决定的法律依据是有关行政法律规范和《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行政处罚缴纳罚款规定是什么 行政处罚中缴纳罚款的规定:当事人需要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但是如果行政机关当场收缴罚款的,则应当当场缴纳。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第六十七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罚款的罚款是什么,罚款的数额是多少,如何计算罚款的数额 罚款金额的规定分以下情形:1、限额罚款制度,也就是说,法律规定了罚款金额的下限和上限,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规定的金额范围内裁定罚款;2、比例罚金制度,罚款金额由犯罪金额的百分比决定;3、倍数罚款制度,罚款金额由犯罪金额的倍数决定;4、倍比罚金制度,也就是说,罚款的金额由犯罪金额的比例和倍数决定。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是一种附加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罚款的适用方式是什么,罚款的数额标准是什么 罚款有四种适用方式:1、单科式。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2、选科式。在罚款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款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以选择适用;3、并科式。在罚款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自由刑必须同时处罚;4、复合型。复合式是指罚款的单处和并处同时规定在一个法律规定内,供选择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行政罚款行政罚款书下来之后行政罚款书下来之后我转行政罚款书下来之后我转移行政罚款书下来之后我转移了几万行政罚款书下来之后我转移了几万块钱行政罚款书下来之后我转移了几万块钱的存行政罚款书下来之后,你好? 转移财产罪的处罚是:不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转移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转移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三百一十四条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