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战时逃避征召罪立案标准包括:预备役人员战时逃避征召,无正当理由经教育仍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的;以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或者采取自伤、自残等方式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的;联络、煽动他人共同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什么是战时拒绝服役罪? 符合以下要件的构成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 1、主体为预备役人员,非预备役人员不构成本罪;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是兵役管理活动; 4、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拒绝、逃避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拒绝军事征收征用罪 概念是什么意思 战时拒绝军事征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无正当理由拒绝军事征用三次以上的;(二)采取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拒绝军事征用的;(三)联络、煽动他人共同拒绝军事征用的;(四)拒绝重要军事征用,影响重要军事任务完成的;(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如何确定构成战时拒绝征召罪? 符合以下要件确定构成战时拒绝征召罪: 1.主体要件: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预备役人员,非预备役人员不构成本罪; 2.客体要件:客体是兵役管理活动; 3.客观要件:在客观上表现为在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拒绝、逃避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行为; 4.主观要件:在主观上必须为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故意犯罪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百七十六条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 预备役人员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