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申请破产后是否还需要还债 |
释义 | 法律分析:目前在中国个人不能申请破产,只有具备法人资格才可以申请破产。申请破产后仍然需要偿还债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一、申请破产的条件有: 1、债务人、债权人、破产清算组人员等人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2、存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等情形; 3、其他条件。 二、申请破产的流程如下: 1、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2、人民法院在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3、有特殊情况的,裁定受理的期限经批准后可以延长十五日; 4、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总而言之,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然后才会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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