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缺席判决适用简易程序吗 |
释义 | 一、缺席判决适用简易程序吗 1、缺席判决一般不适用于简易程序。缺席判决是人民法院在当事人一方未到庭参加诉讼活动的情况下,对适用普通程序所审的民事纠纷案件作出判决。缺席判决的案件不应适用简易程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如下: 1、发回重申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2、简易程序仅限于基层人民法院和派出法庭适用; 3、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目前只能适用普通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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