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方解除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所以,我国的立法是承认损害赔偿包含直接损失(积极损失)和间接损失(消极损失)两部分的。 直接损失(积极损失)一般是指现有财产的减损灭失和费用的支出,是现实的财产损失。 间接损失(消极损失)现在一般以可得利益的概念替代,是指合同在得到适当履行以后可以实现的和取得的财产利益,是一种未来的、确定的、可以预见的利益。这两种损失都应得到完全的赔偿。直接损失的计算一般比较容易确定,其基本的原则和范围为使受损害方达到订立合同前的状态即可。而可得利益的计算则较为复杂,通行的做法是差别法,即依照通常方法比照受害方在相同条件下所获取的利益来确定应赔偿的可得利益损失。此外还有估算法,即由裁决机关依照公平原则裁量,约定法是指当事人之间约定的计算方法。 一、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 如果任何一方不符合上述情形而单方解除合同,都将视为违法解除,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的,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像(1)-(4)由于劳动者过错的情况下,如用人单位在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随意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标准为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一是像(5)-(7)由于不可抗力情形单位解除合同的,单位并无过错,则只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但若用人单位违反了相关程序,滥用解除权,则仍然属于违法解除,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劳动者违法擅自解除合同,玩消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以为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合同。 二、委托代理合同可以单方解除吗 可以,单方解除,是指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它不必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要解除权人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直接通知对方,或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向对方主张,即可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