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押金维权难?教你依法解决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承租人退房后出租人拒绝退还押金,承租人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等。根据《民法典》第577条和第578条,当事人不履行或违约明确表示,对方可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 承租人在退房之后,出租人拒绝退还押金的,承租人可与其协商进行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拓展延伸 解密房产押金维权:法律攻略助你合法维权 房产押金维权一直是一个复杂而棘手的问题。许多房东不按法律规定退还押金,导致租户权益受损。然而,你不必担心!我们为你准备了一份详尽的法律攻略,旨在帮助你合法维权。首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是关键。其次,收集证据并与房东进行沟通是解决问题的重要步骤。如果房东仍不合作,你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我们将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导和支持,确保你在维权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不再为房产押金维权问题烦恼,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合法维权,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合法维权,维护权益!房产押金维权问题一直令人头疼,但不必担心。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当房东不按约定退还押金时,承租人有权与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导和支持,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了解法律、收集证据、与房东沟通,我们将帮助您解决问题。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合法维权,捍卫您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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