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下列公诉案件,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 被害人谅解 ,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财产、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可能 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以下刑罚的案件;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