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学校老师请假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被编制部门拒绝了,那就得回去上班。如果有正当理由但学校还是拒绝了,请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投诉。如果对学校的处理不满意,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法律分析 在编老师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向学校请假而未被批准,就必须回去正常上班。如果有正当理由但学校不批准,请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投诉。教师对学校作出的处理不服,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九条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该内容由 江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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