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给抚养费可以不给探视权吗 |
释义 | 抚养费是支付给孩子使用的费用,照顾孩子的一方可以放弃,也就是和孩子生活的一方的权利。支付是另一方的义务。探望权是不和孩子生活的一方的权利,和孩子生活的一方没有权利剥夺,否则诉讼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一般是败诉。 一、抚养费标准 孩子的抚养费是给孩子用的,用于生活支出、教育支出和医疗支出等。2020年的支付标准还是和以前一样,没发生变化,都是收取不和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的月收入的20至30%比例的费用。如果收入比较多的话,就可以直接规定一个和孩子生活需要的费用相匹配的数目,比如没有和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月收入两百万,就可以规定每月给孩子两万抚养费。总之是要保证孩子的成长,孩子多可以适量增加数目,比如说多一个孩子多20%的抚养费。当然,如果夫妻之间达成不损害孩子利益协议,可以按协议履行。 二、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变更的条件 根据《子女抚养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第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第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第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第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还要说明的是,离婚后,孩子随一方生活,另一方有探望的权利,对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另一方长期不允许您探望孩子,剥夺您的探望权,严重危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这同样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总之,当双方或者是子女的某些情况与离婚判决时的情况发生了足以影响孩子的利益要求时,可以变更抚养权。 三、未与孩子结婚的一方只给抚养费没抚养权 有的,养费跟探视权是两个问题,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 抚养费是支付给孩子使用的费用,照顾孩子的一方可以自己放弃,也就是和孩子住的一方的权利。支付是另一方的义务。 对于探视权的主体是不和孩子生活的一方的法定权利,和孩子生活的一方没有权利剥夺,否则诉讼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一般是败诉。也就是为了孩子的成长,必须给探视权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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