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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除劳动后能否领到经济补偿金?
释义
    法律分析:解除劳动后,能不能领到经济补偿金,要看公司是否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公司没有违法的情况下,不存在经济补偿金的说法,经济补偿金是公司违法解除才应当支付的,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三种情况: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根据1994年12月3日劳动部制定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具体办法为:
    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十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制度额外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制度额外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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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5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