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提交诉讼后多久才能开厅? |
释义 | 合同纠纷受理后多少天开庭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如果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从受理后到开庭期限一般在一个月到六个月之间。起诉后法院受理后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的在5日内需要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举证期限一般为一个月,法院审理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诉讼提交后多久才能开幕? 提交诉讼后多久开庭并没有统一规定,一般由人民法院自行安排。【法律分析】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民事案件一般一个月内要开庭,适用普通程序的,不公告的一般两个月之内要开庭。要发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传票的,一般是三个多月,到四个月之间要开庭。起诉书上交到法院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诉讼提交后能开厅多久? 提交诉讼后多久开庭并没有统一规定,一般由人民法院自行安排。刑事案件一般一个月内要开庭。适用简易程序的民事案件一般一个月内要开庭,适用普通程序的,不公告的一般两个月之内要开庭。要发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传票的,一般是三个多月,到四个月之间要开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提交诉讼后多久开庭 提交诉讼后多久开庭并没有统一规定,一般由人民法院自行安排。【法律分析】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民事案件一般一个月内要开庭,适用普通程序的,不公告的一般两个月之内要开庭。要发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传票的,一般是三个多月,到四个月之间要开庭。起诉书上交到法院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请问20万的诉讼费用是多少? 诉讼费用的计算标准如下: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 侵权案件诉讼时间超过三年,可以申请结案吗? 侵权一直持续诉讼时效为三年,侵权行为停止之日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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