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程序具体是什么 |
释义 | 协议离婚程序包括准备离婚协议、受理申请、冷静期和审查和发证。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材料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到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三十天满后,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 法律分析 协议离婚程序具体如下: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协商; 2、受理申请,男女双方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到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和发证,三十天满,从第三十一天到第六十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 拓展延伸 协议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程序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其起到了明确离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作用。准备协议离婚协议书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要求。首先,双方应当协商达成一致,确定离婚的具体条件和约定。其次,应当明确约定离婚双方的财产分割、抚养子女、探望子女、赡养父母等相关事宜。最后,双方应当签署协议离婚协议书,并在司法机关进行备案。需要注意的是,协议离婚协议书一旦签署,双方应当认真履行约定,否则可能会引起法律纠纷。 结语 协议离婚程序包括准备离婚协议、受理申请、冷静期和审查和发证。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程序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其起到了明确离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作用。离婚协议必须包括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协商。离婚协议书一旦签署,双方应当认真履行约定,否则可能会引起法律纠纷。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