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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协议离婚要准备哪些材料
释义
    办理协议离婚手续,需双方一同前往婚姻登记地民政部门共同办理,带齐身份证件,结婚证件,离婚协议书,照片资料等。如双方均在外地工作生活,并持有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明,可通过经常居住地法院诉讼调解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居住证明资料可以是居住证、社保记录、居委会派出所开具的证明材料等。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要准备哪些材料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所采取离婚方式不同,需要准备材料也不一样。第一,协议离婚需要带以下材料:1、本人常住户口本、居民身份证。2、双方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照半身免冠彩色照片。第二,诉讼离婚需要带以下材料:1、离婚起诉状两份。2、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3、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包括房产证等原件和复印件。4、如果是暴力离婚等原因导致离婚,还需要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起诉要准备哪些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如下:
    1.离婚起诉状。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谷会肖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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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24 17:5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