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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行政拘留需要带手铐吗
释义
    法律分析:被行政拘留期间一般是不会佩戴手铐。不会严格限制行为人的身体自由,只有外出检查或者不服管教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才会采取佩戴手铐比较严厉的措施限制活动自由。因为行政拘留本身属于行政处罚措施,是针对一般的违法行为,比如轻微的打群架、酒驾,这些行为社会危害性不大,因此,行政法规定的处罚措施期限短、处罚轻。除非行为人在派出所大吵大闹、大声喧哗、殴打民警,一般来说,行政拘留期间都不会佩戴手铐。
    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 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可以依法对其使用警械:
    (一)因病出所治疗,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残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
    (二)有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行为之一且情节严重的。
    对被拘留人使用警械,由管教民警提出,填写使用警械审批表,由拘留所所长批准。使用警械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安全危险消除或者被拘留人服从管理、接受教育后应当立即停止使用警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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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7: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