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兵家访了确定走吗? |
释义 | 新兵家访是军队录用新兵后的程序,通过检查家庭背景、犯罪记录和社会评价等,确定新兵名单和分配地点。家访不是必需的步骤,但社会风气导致其变味。冬季征兵制一般从8月中旬开始,12月31日前要完成新兵的运输。家访的主要目的是检查家庭背景和犯罪记录,以及确认参军的自愿性和邻里评价。 法律分析 不一定,参加完体检和政审之后,凡是录用的新兵就要在地方武装部定兵了,(定兵就是定人,定地点),也可以说是给今年确定能走的兵员分配当兵的地点,当然也有很多是家长都提前努力过的了,定兵之后还要公示出来,如果没人检举揭发,就是家访了,定到哪里,就有哪里来的接兵干部家访,基本上凡是家访过的,就确定是要走了. 一般的家访日期是在体检过后的半个月开始,不过也不一定,有的当兵的就没有家访,因为家访不是一项必需的程序,现在社会风气导致有很多家访都变了味,家庭条件好的,可能要家访好几次,条件不好的,可能就不家访了. 家访之后,武装部和接兵单位根据招兵名额,从体检政审家访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新兵名单。 我国现在实行冬季征兵制,一般是每年的8月中旬开始动员,10月开始征兵报名,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体检,11月中旬至11月下旬政治审查(政审),12月1日下达入伍通知书,12月上旬发放服装,12月中旬开始运兵(分批运输新兵:12月10日-12月31日),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新兵要运完。进藏兵由于气候原因要稍微早一点,否则大雪一封山就进不去了。新兵的批准时间,将统一填写为12月1日,新兵的军龄也一律从12月1日起算。 家访主要目的: 第一项,查你家里三代内是否有犯罪记录。 第二项,查看你是否有犯罪记录。 第三项,看看你家人和你本人是不是自愿参军的。 还有要看看邻里对你的评价等。 结语 新兵定兵是军队选拔新兵、分配兵员的重要环节,经过体检和政审后,新兵将在地方武装部确定兵员和地点。家访是其中一个程序,通过家访可以了解家庭背景、家人态度以及个人是否自愿参军等情况。家访的目的主要是核实家庭是否有犯罪记录,个人是否有犯罪记录,并了解邻里对新兵的评价。家访是确保选拔到合适新兵的重要环节,对军队和新兵都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征兵工作条例》 第二十七条征兵政治考核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初步考核、联合考核的步骤进行,对兵员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的还应当进行走访调查。组织走访调查,应当安排部队接兵人员参加;未经部队接兵人员签署考核意见的,不得批准入伍。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政治考核组综合相关部门意见,签署政治考核结论意见。 第三十二条经公示没有发现问题的预定兵对象,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规定办理入伍手续,开具入伍批准书,并发给入伍通知书,通知其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在其户口和身份信息中注明服现役。新兵家属凭入伍通知书享受军属待遇,领取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二十条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研究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六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第二十一条经初次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符合征集条件的公民,称应征公民。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征集工作机构的通知,按时参加体格检查等征集活动。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征集工作机构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第二十二条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被征集服现役,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招录或者聘用的,应当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服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支持兵员征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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