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走私废物罪如何被认定为犯罪行为 |
释义 | 走私废物罪的认定标准及法律依据,以及走私废物罪的立案标准,与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界限。走私废物罪侵犯海关监管制度,而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侵犯环境保护制度。走私废物罪是行为犯,只要走私固体废物就构成犯罪;而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是结果犯,要求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走私废物罪涉及国家禁止进口的废物,而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涉及国家限制进口的废物。 法律分析 一、走私废物罪如何被认定为犯罪行为 走私废物罪认定标准: 1.主体是一般主体; 2.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海关监管制度和国家禁止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进境的制度; 4.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运输进境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第二款 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走私废物罪立案标准 1.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非危险性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一吨以上不满五吨的; 2.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非危险性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吨以上不满二十五吨的; 3.未经许可,走私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二十吨以上不满一百吨的; 4.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废物并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三、走私固体废物罪与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界限 两者的区别在于: 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主要是国家海关的监管制度;后者侵犯的则是国家的环境保护制度。 2.客观方面不同。前者表现为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后者则不逃避海关监管。 3.犯罪既遂形态不同。是前者属于行为犯,行为人只要走私固体废物就构成犯罪:而后者则是结果犯,要求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4.犯罪对象不同。前者走私的废物应当理解为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而后者进口的则是国家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如果将这些固体废物进口作原料,必须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 结语 走私废物罪的认定标准包括主体、主观故意、侵犯的客体以及违反海关法规和国家规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逃避海关监管并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的情节严重者,将面临刑罚和罚金。走私废物罪的立案标准包括非危险性固体废物、液态废物的数量以及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情况。与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相比,走私固体废物罪侵犯的客体和行为方式有所不同,且犯罪对象也存在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五章 禁毒国际合作 第五十五条 涉及追究毒品犯罪的司法协助,由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五章 禁毒国际合作 第五十四条 国家禁毒委员会根据国务院授权,负责组织开展禁毒国际合作,履行国际禁毒公约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章 毒品管制 第二十六条 公安机关根据查缉毒品的需要,可以在边境地区、交通要道、口岸以及飞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对来往人员、物品、货物以及交通工具进行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检查,民航、铁路、交通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海关应当依法加强对进出口岸的人员、物品、货物和运输工具的检查,防止走私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 邮政企业应当依法加强对邮件的检查,防止邮寄毒品和非法邮寄易制毒化学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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