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产增值计算方法及分配问题 |
释义 | 离婚房子增值部分的分配方法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分配,一方所有的不需要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应根据夫妻共同还贷部分与房屋总价款的比例计算。离婚时,如果房产归属为夫妻共同财产,则增值部分应平等分配;如果按比例持有,则按比例分配;如果归一方所有,则不需要分配。对于婚后个人财产产生的收益,自然增值应从结婚之日算起。离婚时应根据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进行补偿。 法律分析 离婚房子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离婚房子增值部分的分割方法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分配,属于一方所有的不需要分配。 一、离婚房子增值部分怎么算 离婚房屋增值部分计算方法是: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房屋购买价格+贷款总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离婚时婚后房屋增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房子增值部分怎么分 如果房产确权后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增值部分应该平等分配;如果房产确权后有夫妻双方按比例持有那么增值部分应该按比例分配;如果房产确权后一方所有自然增值部分也就归所有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离婚房产增值部分是从婚姻存续期间算还是购房时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婚前财产,自然增值应该从结婚之日算起;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个人财产,应该从个人财产产生之日算起。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规定,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结语 离婚房子增值部分的分割方法是根据夫妻共同还贷部分与房屋总价款的比例,乘以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再减去夫妻共同还贷部分。这部分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平等分配;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则无需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房产增值部分的计算应从婚姻存续期间或个人财产产生之日算起,具体视情况而定。对于婚后购房并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情况,离婚时应根据协议或法院判决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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