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机动车驾驶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1、死亡的。 2、身体条件不适合 驾驶机动车 的。 3、提出注销申请的。 4、丧失 民事行为能力 ,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5、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6、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7、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8、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有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9、撤销是指本身就存在不符和法律规定的情形而采用非法的手法骗得,自始就不符合规定。撤消驾驶证需要满三年才可以考驾驶证。下列情形会被撤销驾驶证: (1) 不缴纳罚款 的。 (2)不到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 接受处理的。 (3)不参加交通违章记分考试的。 (4)经通知仍不领取被滞留的机动车驾驶证副证、正证的。共这九种情况。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