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分公司可独立签合同,但需在权力范围内,否则无效。一般需要总公司签字并承担责任,但总公司可授权分公司签署合同。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在一个月内追认,否则视为拒绝追认。 法律分析 分公司可以独立对外签订合同,但必须在其权力范围内,否则该合同可能无法生效。一般来说,分公司需要总公司签字,并由总公司承担对外责任。为了简化流程,总公司可以授予分公司一定的权力签署合同,只要在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分公司超出代理权签署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一个月内追认;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追认,总公司将视为拒绝追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71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该内容由 吕继超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