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签居间租房合同如何 |
释义 | 租房居间合同可以不签,但是如果后续发生什么法律纠纷,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无法保障权益。 对于交易双方来说,居间人可能会因为没有居间合同的限定,不履行居间服务,对居间服务的范围管理不周到,或者是恶意抬高价格;对于居间人来说,不签订居间合同对于居间人不利,如果服务的对象拒绝支付居间费用,那么居间人也没有证据证明居间服务的存在和居间的费用是多少。 所以,不签订居间合同,无论是交易双方还是居间人都没有保障。 一、居间费要怎么交才能领到 1.支付居间报酬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未订立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拒绝支付报酬。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问人的报酬。 2.偿付费用的义务。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费用。 (1)委托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所委托居间从事的活动内容,包括种类、范围和要达到的要求,给付酬金的数额、方式和时间。 (2)居间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说明自己能够做到什么程度、需要什么条件完成委托人的委托事项。 (3)合同中应当订明违约责任条款。居间人不尽职守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委托人的损失。居间人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的机会负有保密的义务。 (4)居间合同的主体具有特殊性。法律和法规应当对居间人的资格作出限制,要求居间人具有相应的知识、能力和从业条件,并规定国家机关、领导干部等有特殊职权的人不得作为居间人从事居间交易。 二、居间和中介的区别 居间和中介的区别如下: 1、居间是以自己的名义,为需要交易的双方提供交易的信息以及条件,在交易中的作用就是撮合交易双方达成交易,但是交易活动中的权利和责任都是属于交易双方当事人的;中介是为交易活动提供咨询、价格评估等行为。 2、居间在交易活动中的权利和责任都是属于交易双方当事人的,是居间人与自己的委托人,在交易中的作用就是撮合交易双方达成交易。中介主要是介于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 一、拒签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有: 1、签订居间合同的时候,居间人应当按合同里面拟定的条款向委托人实报,且不可有任何的隐瞒; 2、要履行合同中的忠实义务,居间人应该如实的报告订立的相关事项和其他信息,要如实转达,不可隐瞒; 3、居间人需要有瘾民和保密的义务,如果居间人泄露他人秘密和隐私,可以起诉,让其提供相应的赔偿弥补自己的损失。 二、中介合同的法律特征如下: 1、中介合同是一方当事人为他方报告订约机会或为订约媒介的合同; 2、中介合同为有偿合同; 3、中介合同为诺成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4、中介合同的委托人一方的给付义务的履行有不确定性。在中介合同中,居同人的活动实现中介目的时,委托人才会履行支付报酬的义务。而中介人能否实现中介目的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委托人的给付义务的履行也具有不确定性; 5、中介合同的主体具有特殊性。法律和法规应当对中介人的资格作出限制,要求中介人具有相应的知识、能力和从业素件,并规定国家机关、领导干部等有特殊职权的人不得作为中介人从事中介交易。 总之,中介合同里面是中介人向委托人签订的媒介服务合同,这个合同在签订之后就会支付一定的中介费用了,在签订中介合同之后,中介服务机构有义务帮委托人服务到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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