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以下情况会导致要约失效:在送达给受要约人之前对要约的内容做出重大改变,或在送达给受要约人后要约被拒绝,或承诺期限届满后未作出承诺。一般情况下,这些情况会使要约失效。 法律分析 以下情况会导致要约失效:在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对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或在到达受要约人后要约被拒绝,或承诺期限届满后未作出承诺。这些情况通常会被认定为要约失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第四百七十四条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第四百七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要约被拒绝;(二)要约被依法撤销;(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该内容由 曾胜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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