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拖欠农民工工资,没有欠条,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处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以及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 特别注意的是,申请书申请方、被申请方和仲裁机构都要留存,一般情况下是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当被申请人为多个时,相应增加递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书的份数。另申请人应特别注意写清楚仲裁请求,因为其直接关系到仲裁的最后结果。在申请提交证据材料时,也应一并提交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