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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三类自诉案件
释义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三类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提供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直接向法院起诉的案件,证据不足可移送公安机关。第三类自诉案件有限制性条件,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不予追究刑责的案件。伪证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自诉案件可能转为公诉案件,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此时证据收集由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承担,不由被害人承担。
    法律分析
    一、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三类自诉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包括:①故意伤害案(轻伤);②重婚案;③遗弃案;④妨害通信自由案;⑤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⑦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⑧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编、第五编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特别关注: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3.第三类自诉案件有下列限制性条件:①被害人能提供证据证明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②对被告人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③被告人的行为侵犯的是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利;④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了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书面决定。
    4.伪证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而不是由人民法院直接立案审理。
    二、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四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对于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其中有部分也是可能转为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的。而一旦案件从自诉转为了公诉,那么就要按照公诉案件的要求作出审理。这个时候对于证据的收集,就应该是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来承担,不应该要求被害人及其家属承担。
    结语
    总结来看,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主要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能提供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对于这些案件,法院将依法受理,并在证据不足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时,对于被害人直接起诉的案件,法院应当依法受理,而公安机关也应当受理被害人控告的案件。需要注意的是,自诉案件的受理有一定的限制性条件,并且伪证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当案件转为公诉案件时,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将负责证据的收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二章 受案范围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四十六条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四十五条 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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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9: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