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失业金不需要每个月都要申请一次,失业补助金符合领取条件的,在领取之后,下个月可以继续领取失业补助金,不需要每个月都去申请,但可能存在当月要求签到的情况。但是每个地区具体实际操作情况还应当参照缴纳失业金的情况、失业具体月数、各地的具体情况而定。对失业补助金的具体情况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且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领取失业保险金方式,具体如下: 1、失业者带上自己的身份证件、户口簿、照片和终止劳动合同的材料,向社保缴纳城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2、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申请人所提交的申领的相关材料后给予备案核查:相关材料有停止或终止劳动合同文档原件、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就业登记(失业保险交费)证明彩泥、暂住证的复印件、现居住地社区证明的原件等。涉及到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的,还需《失业保险看作缴费年限评定表》。 3、针对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的,失业者通过就业登记以后就可以领取到自己的失业保险金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