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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为贩毒提供交通工具会如何量刑
释义
    为贩毒提供交通工具是否构成犯罪应当进行区分,一种是交通工具提供者对贩毒的事实并不知情,
    不构成犯罪,需要司法部门结结合案件的证据进行确定,另一种是明知运输毒品,仍然提供交通工具的,构成运输毒品罪。
    一、被骗参与洗钱的该怎么办
    不知情的情况下帮人洗钱是不构成犯罪的,若确属不知情,则有可能涉嫌诈骗,若转移的资金不合法,会被追究刑责的。
    洗钱罪在主观方面的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为犯罪违法所得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为利益而故意为之,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犯罪故意中明知的判断,应当结合被告人的认知能力,接触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种类、数额,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换、转移方式以及被告人的供述等主、客观因素进行认定。
    不知情的情况意味着缺少了洗钱罪的主观故意,而洗钱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只要能证明自己是在不知情,也不可能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了洗钱的,就不构成犯罪,不会进行判刑。
    二、包装毒品中毒会有案底吗
    包装毒品中毒不一定会有案底。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就不会有犯罪的案底。很多时候为了进行毒品的运输或者走私以及贩卖等等的需要,才会对毒品进行包装。因此这样的行为被认定为毒品犯罪中经常实施的一种行为,但该行为本身并不构成犯罪。而通常在对毒品犯罪定罪处罚的,需要结合实际毒品的数量进行。真实案件中,毒品常常需要分装包裹后才进行转移或贩卖。而将毒品分割装入一定容器是否算制造毒品从毒品犯罪的实际情况来说,这行为是经常实施的行为,在犯罪集团中,还有专门的犯罪人专门从事这一活动。
    三、贩卖假药判刑吗
    嫌售卖假药不知情是不能判刑的。生产、销售假药罪指的是生产者、销售者违反药品的管理法律法规,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录口供的时候说不知情,也没有其他的证据证明其明知的事实,那么其行为是不构成犯罪的。若是在录口供时不知情,但是有其他的证据印证其知情的,也可以对其进行定罪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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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22: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