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遗嘱见证的程序: 1、做询问笔录。 2、审查委托人提供的材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 (2)委托人的户口薄; (3)委托人的结婚证; (4)委托人合法财产的相关证明; (5)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见证律师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请立遗嘱人出具神志清醒,能够立遗嘱的医学证明或出具承诺书。 4、与委托人签订协议和授权委托书。 5、约定见证时间、地点。 6、见立遗嘱人并为其作笔录。 7、立遗嘱人立遗嘱或指定代书人代书遗嘱并签字按手指印,见证人签字(如代书遗嘱的代书人签字按手指印)。 8、制作见证书,两名当场见证的律师签字,过后律师事务所盖章。 9、对前款(第7条)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并刻成DVD光盘留存。 10、见证书交当事人或遗嘱执行人并签收《送达回证》。 11、律师遗嘱见证事务所审查见证书及见证材料,归档保存。 一、代书遗嘱的格式是怎样的 代书遗嘱是在立遗嘱人不能亲自书写遗嘱时可以采用的一种遗嘱形式,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个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需真实载明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具体的内容无特别的格式要求,只要明确表明遗产的内容以及由谁继承,如何继承等内容即可。 二、怎样写房产遗嘱纠纷房产遗嘱 房地产遗嘱纠纷应包括: (1)标题。 (2)立遗嘱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地址等。 (3)说明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原因。 (4)写明遗嘱人所有财产的名称、数额和所在地。 (5)写明遗嘱人对遗产处理的意见。 (6)写明遗嘱的份数。 (7)说明立遗嘱的时间和地点。 立遗嘱人、见证人、代书人分别签字或盖章,并注明遗嘱日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