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按照行政法律法规规定,在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是不允许交易的。如果强行交易,买家会面临很大风险。首先没有房屋产权证,就不能将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产权证是房屋的物权证明,不动产无法取得产权证就不能合法转让、抵押房屋收益、用益,如:购买没有产权证的回迁房是无法办理抵押贷款的。 其次在房价上涨时,出卖人违约主张合同无效或合同解除的风险极大,易发生法律纠纷,卖房者完全可能违约将房屋再次卖给出价更高的买方。另外如果交易时间过长,房产证还没下来,卖房人死亡了,而卖房人的继承人对于该买卖合同产生争议,买房人为了完成过户,就不得不与从未谋面的继承人进行交涉。最终,买房人将不得不选择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九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五百九十九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