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典合同编规定了三种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1、如果因为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在履行期限到期前,一方当事人明确或暗示不愿意履行主要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3、如果一方当事人延迟履行主要义务,在催告后合理期限仍未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分析 民法典合同编法定解除合同: 1、出现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当事人明示或者默示不履行主要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3、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该内容由 干安庆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