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有什么待遇?
释义
    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具体根据当地法律法规而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原则包括子女的身心健康、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具体情况需要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和法院的判断。因此,待遇和抚养权归属在实际生活中会因个人情况和地区法律而有所不同。
    法律分析
    一、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有什么待遇?
    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因此具体还有什么其他的奖励和福利待遇需要看你所在地区的法律法规了。
    二、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归谁
    夫妻双方通过诉讼离婚,而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时,人民法院一般会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决定抚养权的归属,具体适用原则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均可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予以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商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以准许。
    6、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所以实际生活中要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来看,并不是每个人都一样的,比如有的没有工作的自然就不会有产假一说,有产假的基本都是有正式工作的,当然有些地方也会有对应的奖励政策,这个都要根据各个地方的实际情况来看了。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具体的奖励和福利待遇需根据当地法律法规来确定。至于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人民法院将以保障子女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为出发点,结合父母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因素来决定。具体适用原则包括子女年龄、父母双方的协议、子女意见等。因此,在实际生活中,抚养权归属会因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一十条 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5 4:2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