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受到侵犯投诉请求保护的方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因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而受到侵犯的,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自知道或应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