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应标准 |
释义 | 医疗事故等级赔偿的标准:《标准》将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至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对应的伤残等级为一至十级: (1)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一级伤残,赔偿指数100%; (2)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为二级伤残,赔偿指数90%; (3)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三级伤残,赔偿指数80%; (4)二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四级伤残,赔偿指数70%; (5)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五级伤残,赔偿指数60%; (6)三级甲等医疗事故为六级伤残,赔偿指数50%; (7)三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七级伤残,赔偿指数40%; (8)三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八级伤残,赔偿指数30%; (9)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九级伤残,赔偿指数20%; (10)三级戊等医疗事故为十级伤残,赔偿指数10%。患者及其家属在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或诉诸法律时,应注意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不属于残疾,向医疗机构主张丧葬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死者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的交通费、过劳费和住宿费,但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鉴定为四级医疗事故的,不能按伤残标准索赔,只能主张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看护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必要的合理费用。医疗事故给患者造成的各种损失,法院会根据医疗机构和患者在整个医疗事故中的过错程度承担一定的责任,比如全责,主责,同等责任,次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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