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遗嘱公证之后遗嘱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通常以最后的遗嘱内容为准。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已经公证的遗嘱对内容做出修改,一般需要通过公证的方式进行变更。当事人自行变更公证遗嘱内容的,该变更行为无效,同时,公证后的遗嘱不可以再次修改。 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