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同居关系? |
释义 | 同居关系解除不能提起诉讼请求,但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可提。诉讼流程包括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法院审查、送达被告、答辩、开庭审理和作出判决。同居关系的解除不能通过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来实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若当事人仅提出解除同居关系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若已受理,法院将裁定驳回起诉。但如果当事人因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流程,包括以下步骤:1. 原告提交起诉状、副本以及相关证据;2. 人民法院接收原告提交的文件和材料,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立案;3. 法院将原告起诉书的副本送达被告;4. 被告作出书面答辩;5. 开庭审理;6. 法院作出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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