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协议公证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
释义 | 拆迁人和被拆迁人需一同向有管辖权的公证人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供拆迁人的法人资格证书、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拆迁人的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托管人、代理人的委托书或者资格证书。拆迁单位需提供政府房屋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迁方案。被拆迁人需提供拥有被拆迁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此外,还需提供房屋拆迁协议文本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分析 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应当共同向有管辖权的公证人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拆迁人的法人资格证书和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被拆迁人的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托管人、代理人的委托书或者其他托管人、代理人的资格证书; 2、拆迁单位应当提供县级以上政府房屋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方案; 3、被拆迁人应当提供享有被拆迁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4、房屋拆迁协议文本;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拓展延伸 办理房屋拆迁协议公证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等,并前往公证处办理申请。接下来,公证处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其完整、真实。然后,公证处会安排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达成拆迁协议。协议达成后,公证处会对协议内容进行审核,并将其公证。最后,公证处会出具拆迁协议公证书,作为法律证明文件。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注意保持沟通畅通,遵守公证处的规定和要求,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此外,还需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了解最新政策,以确保办理过程的顺利进行。 结语 拆迁人和被拆迁人需共同向公证人提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拆迁方案、房屋所有权证明等。办理过程包括准备材料、审核、协商、审核协议内容并公证,最后出具拆迁协议公证书。需保持沟通畅通,遵守规定和要求,并关注法律法规变化,确保顺利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