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 |
释义 | 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包括行为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第490条,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时,需双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合同成立。若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但未遵守,但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则该合同仍成立。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拓展延伸 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必须存在,即双方必须真实、自愿地达成买卖合同。其次,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再次,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通常需要以书面形式订立,并经过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此外,合同的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律行为能力,即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最后,合同的其他法定要件,如合同的标的物必须明确、数量必须确定等。只有当这些条件都满足时,商品房买卖合同才能生效,双方当事人才能依法享受合同约定的权利和履行相应的义务。 结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需要满足多个条件,包括行为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真实的意思表示以及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时,需要双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合同才能成立。如果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未采用书面形式,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并被对方接受,该合同仍然成立。综上所述,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生效条件是多方面的,只有满足这些条件,双方当事人才能依法享受合同权利和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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